江汉大学环境与健康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发布者:王珺发布时间:2021-03-21浏览次数:4702

一、接收调剂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得低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A类考生)的85%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程序

(一)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工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理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

  

(二)接收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江汉大学环境与健康研究院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将及时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我院网站。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三、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平台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院将同于20213220000开放调剂平台。

四、其他说明

(一)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将于近期公布,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二)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后续接收调剂情况,将陆续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考生联络与复试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18986222146;13114358313

      电子邮箱:whm929@qq.com790894115@qq.com

  

  

  

  

  

  

江汉大学环境与健康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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